南京市建邺初级中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张卫宁  2020-01-16 10:46:18  点击:23575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尚成凤校长

副组长:周胜分管安全副校长,郑立荣部门管理主任

成员:陶厚发学工处主任

朱娜教务处主任

倪雪梅安全员

保安组组长齐国中

各年级部主任、班主任

二、各自职责及分管工作:

组长: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进行督察、指导与评比,保证安全管理的资金。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安全工作,协助校长搞好学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部门主任):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校舍、财产、基础设施、住校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冬季取暖、用电、水、煤气安全,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履行门卫职责

教务处主任:主抓学校教室、功能室、教学仪器、器材安全,维持教学安全秩序的建立,

学工处主任:主管师生思想教育,校内校外安全教育,流行病的预防与管理,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师生及校园卫生安全监督检查。早操、课堂、课间、课外及活动期间的安全,校园意外伤害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安全员:配合校舍、财产、基础设施、住校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冬季取暖、用电、水、煤气安全,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负责安全记录、信息上报、校园网安全信息上传,做好安全档案的整理工作。

三、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分管同志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两次安全专题报告,两次预案演练,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采纳并落实上级安全检查建议。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制定健全各项应急处置方案,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家长、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值日领导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舍、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编辑:张卫宁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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